按:择日学应究其所出,择其善者而从之。御定星历考原是值得花时间演习的。
年神方位
三元年九星
《黄帝遁甲经》曰:“三元者,起于九宫也。以休门为一白,死门为二黑,伤门为三碧,杜门为四绿,中宫为五黄,开门为六白,惊门为七赤,生门为八白,景门为九紫。”
《鬼谷三元歌》曰:“轩辕黄帝战蚩尤,涿鹿经今苦未休,偶遇天神授符诀,登坛致祭谨虔修。神龙负图出洛,水彩凰衔书碧云里,因命风后演成文,遁甲奇门从此始,先须掌上排九宫,纵横十五在其中,须将八卦轮八节,一气统三为正宗。”
《通书》云:“九宫者,神龟负文于背,禹因以陈九畴,即洛书。戴九履一,左三右七,二四为肩,六八为足,五数居中,纵横斜皆成十五者是也。河图则天一、地二、天三、地四、天五、地六、天七、地八、天九、地10。而先儒有除10用九之说,所谓河图洛书相为经纬,八卦九章相为表里者也。”
东汉张衡变九章为九宫,从一白、二黑、三碧、四绿、五黄、六白、七赤、八白、九紫。分三元六甲。以数作方。而一白居坎,二黑居坤,三碧居震,四绿居巽,五黄居中,六白居乾,七赤居兑,八白居艮,丸紫居离,是为九宫。静则随方而定,动则依数而行。
按:上元甲子中宫起一白,中元甲子起四绿,下元甲子起七赤,三元一百八十年而一周。盖一百八十者,以宫数九与花甲六十,俱可以度尽也,逐年逆转。如甲子年中宫起一白,乙丑年中宫起九紫,而其实甲子年一白在中宫,乙丑年一白则在乾六,故紫在中宫,似逆而实顺也,以其年所直星入中宫,顺行九宫。如康熙二十三年,甲子一白入中宫,二黑居,乾三碧居兑,四绿居艮,五黄居离,六白居坎,七赤居坤,八白居震,九紫居巽也。余仿此。
体为地盘
巽四绿 |
离九紫 |
坤二黑 |
震三碧 |
中五黄 |
兑七赤 |
艮 八白 |
坎一白 |
乾六白 |
巽四
中五
乾六
震三
坤二
坎一
静则随方而定,动则依数而行
三元年九星入中宫
康熙二十三年甲子为上元
上元
一白
九紫
八白
七赤
六白
五黄
四绿
三碧
二黑
三元月九星
上元甲子,正月中宫起八白,盖年前之11月甲子起一白,12月起九紫,故本年正月起八白也,三年而一周,盖三年三十有六月,以月数十二与宫数之九,俱可以度尽也,故以子午卯酉年为上元,正月起八白,辰戌壬未年为中元,正月起五黄,寅申己亥年为下元,正月起二黑,亦以其所直星入中宫,顺行九宫,与年九星同。
三元月九星入中宫
上元子午卯酉四仲年
中元辰戌丑未四季年
下元寅申巳亥四孟年
正月
二月
三月
四月
五月
六月
七月
八月
九月
10月
11月
12月
岁德
《曾门经》曰:“岁德者,岁中德神也。十干之中,五为阳,五为阴。阳者,君道也,阴者,臣道也。君德自处,臣德 从君也,所理之地,万福咸集,众殃自避,应有修营,并获福佑。”
《广圣历》曰:“甲德在甲,乙德在庚,丙德在丙,丁德在壬,戊德在戊,巳德在甲,庚德在庚,辛德在丙,壬德在壬,癸德在戊。”
按:律吕六阳,当位自得,六阴则居其冲。岁德,则五阳干者位自得,五阴干则取其合。盖阳以自得为德,而阴以从阳为德也。
岁干合
《金柜经》曰:“岁干合者,天地阴阳配合也,主除灭灾咎,而兴福佑也。所理之方。可以修营、起土、上官、嫁娶、远行、参谒。”
《历例》曰:“甲年在己,乙年在庚,丙年在辛,丁年在壬,戊年在癸,取其与岁干相合者是也。今历日岁转,吉神无此条。
岁德合
按:岁德合者,岁德五合之干是也。甲年在己,乙年在乙,丙年在辛,丁年在丁,戊年在癸,巳年在己,庚年在乙,辛年在辛,壬年在丁,癸年在癸。故岁德属阳,岁德合属阴。
岁枝德
《神枢经》曰:“岁枝德者,岁中德神也。德者,得也,得福之谓也。主救危而济弱,所理之方,利以兴造,举动众务。”
李鼎祚曰:“常居岁前五辰。”
曹震圭曰:“枝德者,从太岁向前五合之辰也。假令岁在甲子,向前见己巳,甲与己合,即巳为枝德也。又如岁在丙子,向前见辛巳,丙与辛合,即巳为枝德也。余仿此。今历日岁转,吉神无此条。
太岁
《神枢经》曰:“太岁,人君之象,率领诸神统正方位,干运时序,总成岁功。以上元阏逢困敦之岁起建于子,岁徙一位,十二年一周。若国家巡狩省方、出师略地、营造宫阙、开拓封疆,不可向之。黎庶修营宅舍,筑垒墙垣,竝须回避。”
《黄帝经》曰:“太岁所在之辰必不可犯。”
曹震圭曰:“太岁者,岁星也。故木星十二年行一周天,一年行一次也。”
奏书
《广圣历》曰:“奏书者,岁之青神也。掌奏记,主伺察。所理之地,宜祭祀求福,营建宫室,修饰垣墙。”
《蓬瀛书》曰:“岁在东方,奏书在东北维;岁在南方,奏书在东南维;岁在西方,奏书在西南维;岁在北方,奏书在西北维。”
曹震圭曰:“奏书者,水神也。为岁君之谏臣,察私、屈扬、德意之神也。常居近岁后维方,谓辅佐之道,不敢先也。初起起乾者,顺天之道也。所理之方可举贤能,于国有益。
博士
《广圣历》曰:“博士者,岁之善神也。掌案牍,主拟议。所居之方,利于兴修。”
《堪舆经》曰:“博士者,常与奏书对冲。如奏书在艮,博士在坤也。”
曹震圭曰:“博士者,火神也。掌天子明堂、纪纲,政治之神也。常处于维方,不敢自专也。初起于巽者,明堂也。所理之方,可追贤能,于国有益。”
力士
《堪舆经》曰:“力士者,岁之恶神也。主刑威,掌杀戮。所居之方,不宜抵向,犯之,令人多瘟疾。”
曹震圭曰:“力士者,天子之护卫,羽林军也。常居岁前维方,不敢远于君也,所在之方可诏,此方之臣以诛有罪。”
蚕室
《堪舆经》曰:“蚕室者,岁之凶神也。主丝茧绵帛之事,所理之方,不可修动犯之,蚕丝不收。”
《广圣历》曰:“蚕室者,常与力士对冲。”
《曹震圭》曰:“蚕室者,蚕神所处也。”
《礼记》云:“古者天子诸侯,必有公桑、蚕室,近川而为之,筑宫仞有三尺,棘墙而外闸之,及大昕之朝,君皮弁素积,卜三 宫之夫人,世妇之吉者,使入蚕于蚕室,奉种浴于川,桑于公桑,风戾以食之。
又《月令》曰:“季春之月,后妃齐戒,亲东乡躬桑,禁妇女毋观,省妇使,以劝蚕事,蚕事既登,分茧称丝效功,以供郊庙之服,无有敢惰。”
如是观之,则蚕室起于坤。坤者,玉堂之位,后宫之所,大川之地也。其止巡行四维。盖取四季土位,取近川之义也,所在之方,天子庶民皆可祠祀。
蚕官
《历例》曰:“蚕官者,岁中掌丝之神也。所理之地,忌营构宫室,犯之蚕母多病,丝茧不收。”
黎干曰:“岁在东方,居戌;在南方,居丑;在西方,居辰;在北方,居未。”
按:蚕官者,大抵公桑蚕室之官,使蚕得养也。如岁在东方属木,木养于戌,故在戌。岁在南方属火,火养于丑,故在丑。岁在西方属金,金养于辰,故在辰。岁在北方属水,水养于未,故在未也。
蚕命
《历例》曰:“蚕命者,掌蚕之命神也。所理之地,不可举动,百事犯之者,主伤蚕丝茧不收。”
黎干曰:“岁在北方,居申;岁在东方,居亥;岁在南方,居寅;岁在西方,居巳。”
按:蚕命者,蚕之所系以生也。如岁在北方属水,水生生申,故在申;岁在东方属木,木生于亥,故在亥;岁在南方属火,火生于寅,故在寅;岁在西方属金,金生于巳,故在巳。
今之蚕命,子年,未;丑年,午;寅年,亥;卯年,戌;辰年,己;巳年,丑;午年,寅;未年,申;申年,卯;酉年,辰;戌年,子;亥年,酉。此恐有误。
又按:万全广济云:“亥子丑年,未坤申;寅卯辰年,戌乾亥;巳午未年,丑艮寅;申酉戌年,辰巽己。”假如亥子丑年,蚕官在未、蚕室在坤、蚕命在申是也,余仿此。
太阴
《神枢经》曰:“太阴者,岁后也,常居岁后二辰。所理之地,不可兴修。”
《蓬瀛书》曰:“岁在四孟,则与大将军合;于四仲,名曰群丑。”
《曹震圭》曰:“后妃所居者,后宫也。后宫之星,在帝后二星。紫微垣,北极五星,第二为帝星,第四为后宫。故太阴常居太岁后二辰,子年起戌,顺行十二辰。如子年则在戌,丑年则在亥,寅年则在子是也。”
大将军
《神枢经》曰:“大将军者,岁之大将也。统御威武,总领战伐。若国家命将出师、攻城、战阵,则宜背之,凡兴造皆不可犯。”
○曹震圭曰:“大将军,其德忠直,常居四正,三年一迁,所理之地,可以命将帅,选威勇,以伐不义。”
岁刑
《曾门经》曰:“岁刑者,刑戮之神也。金刚火强,各守其方;木落归根,水流趋末。”
翼奉曰:“己酉丑,金之位,刑在西方,言全恃其刚物,莫与对;寅午戌,火之位,刑在南方,言火恃其强物,莫与对;亥卯未,木之位,刑在北方,言木恃荣华,故阴气刑之,使其凋落;申子辰,水之位,刑在东方,言水恃阴邪,故阳气刑之,使不复归。所以子刑卯,丑刑戌,寅刑己,卯刑子,巳刑申,未刑丑,申刑寅,戌刑未,辰午酉亥为自刑也。”
岁破
《广圣历》曰:“岁破者,太岁所冲之辰也。其地不可兴造、移徙、嫁娶、远行,犯者,主损财物及害家长。惟战伐向之,吉。”
岁杀
《神枢经》曰:“岁杀者,阴气尤毒,谓之杀也。常居四季,谓四季之阴气,能游天上。”
李鼎祚曰:“寅午戌杀在丑,己酉丑杀在辰,申子辰杀在未,亥卯未杀在戌。”
《广圣历》曰:“岁杀之地,不可穿凿、修营、移徙、犯之者,伤子孙、六畜。”
曹震圭曰:“月杀者,三合五行成形之位,所谓养是也,大抵物之成形,母必有伤,故曰杀。”
劫杀
《神枢经》曰:“劫杀者,岁之阴气也,主有杀害。所理之方,忌有兴造,犯之,主有劫盗、伤杀之事。”
灾杀
《神枢经》曰:“灾杀者,五行阴气之位也。”常居劫杀前一辰,主灾病、疾厄之事。所理之方,不可抵向、营造。犯之者,当有病患。”
曹震圭曰:“灾杀者,三合五行胎神也。”
《洞源经》曰:“劫杀起于绝,灾杀起于克。假令申子辰年合水局,水绝于已,故劫杀在巳,胎于午,又水与午火相克,故灾杀在午也;己酉丑年合金局,金绝于寅,故劫杀在寅,胎于卯,又金与卯木相克,故灾杀在卯也。余仿此。”
按:劫杀、灾杀、岁杀是为三杀。如曹氏说,则三合五行绝胎养之位也,绝、胎、养者,墓库以后,长生以前。神枢经所谓阴气是也,或谓三杀者,三合五行当旺之冲,故有宜向不宜坐之说,如申子辰合水局,水旺于北方,南方其冲也,故三杀在南方己、午、未。余仿此。
伏兵
《历例》曰:“伏兵、大祸者,岁之五兵也。主兵革、刑杀,所理之方,忌出兵、行师及修造、犯之主有兵伤、刑戮之咎。”
黎干曰:“寅午戌岁,伏兵在壬,大祸在癸;亥卯未岁,伏兵在庚,大祸在辛;申子辰岁,伏兵在丙,大祸在丁;巳酉丑岁,伏兵在甲,大祸在乙是也。”
曹震圭曰:“伏兵大祸者,以三合五行相位之阳干为伏兵,阴干为大祸。伏兵灾甚大,祸灾轻。然木火以其来克者,金水则以其被克者,盖金为白虎,能杀万物,水为元武,能终万物。故反以其所克者为忌也。”
按:伏兵大祸夹处于三杀之间,如申子辰年三杀在己、午、未,伏兵大祸则在丙丁是也,余仿此。
官符
《历例》曰:“官符者,岁之凶神也。主官府、词讼之事。所理之方,不可兴土工,犯之者,当有狱讼之事。常居岁前四辰。
曹震圭曰:“岁中掌符信之官,文权之职也。常居三合前辰,故前辰为文官,后辰为武职。假令岁在寅,寅午戌为三合局,则午有官符,文权也;戌有白虎,武职也。余仿此。
《广圣历》曰:“畜官者,岁中牧养之神也。主养育群畜之事。所理之方,忌造牛栏、马枥及放牧。犯之者损六畜,伤财。”
《历例》曰:“居岁前四辰。”
曹震圭曰:“畜者,养也。是养畜之官,以待百官之乘,驿者也。居三合前辰,与官符同位。
大杀
《历例》曰:“大杀者,岁中剌史也。主刑斗、伤杀之事。所理之地,出军不可向之,并忌修造。犯者,主有伤杀。”
《明时总要》曰:“子年起子,逆行四仲。”
曹震圭曰:“大杀者,是成三合五行建旺之辰,将星之位,名曰刺史。”
按:大杀,子年在子,丑年在酉,寅年在午,卯年在卯,辰年又在子。如是逆行四正,盖申子辰三合为水,水旺于子也;巳酉丑三合为金,金旺于酉也;寅午戌三合为火,火旺于午也;亥卯未三合为木,木旺于卯也。
病符
病符者,岁之恶神也。主灾病、疫疠。所理之地,不可安病人、求医药及有兴造。犯之者,主多病患。常居岁后一辰○
曹震圭曰:“居岁后一辰,是言旧岁也。新岁将旺,旧岁必衰,衰则病也。”
按:与死符对冲者,为病符。其不利可知。
死符
曹震圭曰:“死符者,是大岁自绝之辰也。假令太岁在子,是当旺也,则丑为衰,寅为病,卯为死,辰为墓,巳为绝也,余仿此。”
五鬼
《乾坤宝典》曰:“五鬼者,五行之精气也,主虚耗、疾病、惊怪之事。”所理之方,不宜兴举、抵向、吊丧、问病。犯之主财物耗亡,家招怪异。”
《历例》曰:“子年在辰,逆行十二辰。”
曹震圭曰:“辰与子水之精,丑与卯木之精,未与酉金之精,午与戌火之精,寅中已亥土之精,谓土能生育万物,四孟为五行长生之辰也,故子年在辰,逆行自然相合也。
按:曹氏五行之说,未确以理求之,殆以岁序起子,而顺行28宿,起辰而逆行,顺者为阳、为人,逆者为阴、为鬼,各以其数之起处,转而相应也。
大耗
《历例曰》大耗者,岁中虚耗之神也。所理之地,不可营造、仓库纳财物。犯之当有寇贼、惊恐之事。
《明时总要》曰:“常居岁冲之地。”
曹震圭曰:“大耗者,太岁击冲、破散之神也。物击则破,冲则散,破散则耗也。”
小耗
《经曰》小耗者,岁中虚耗之神也。所理之方,不宜运动、出入、兴贩经营及有造作。犯之者,当有遗亡、虚惊之事。”
《明时总要》曰:“常居岁前五辰。”
曹震圭曰:“小耗者,小损也,乃太岁气绝之辰,故曰小耗。假令寅年,寅旺、卯衰、辰病、巳死、午墓、未绝也,与死符同位,余仿此。”
按:小耗常居大耗后一辰,未至于大耗,故曰小耗,
黄幡
《乾坤宝典》曰:“黄幡者,旌旗也。常居三合墓辰,所理之地,不可开门、取土、嫁娶、纳财、市买及有造作。犯之者主有损亡。”
《广圣历》曰:“黄幡者,寅午戌岁在戌;申子辰岁在辰;亥卯未岁在未;巳酉丑岁在丑。”
曹震圭曰:“黄幡者,岁君安居之位,华盖也。故取三合五行墓辰,墓者,土也,故言其黄。”
《洞源经》曰:“将出乎中军,葢张于库上,此之谓也。”
按:寅午戌合火局,火墓在戌,故寅午戌岁,戌为黄幡也。余仿此。
豹尾
豹尾者,亦旌旗之象。用豹尾为之,盖取所向疾速之义也。常居黄幡对冲,其所在之方,不可嫁娶、纳奴婢、进六畜及兴造。犯之者,破财物损小口。”
曹震圭曰:“豹尾者,虎贲之象,先锋之将也。故常与黄幡相对,是置于华盖之前也。”
飞廉
《神枢经》曰:“飞廉者,岁之 廉察使君之象,亦名大煞。所理之方,不可兴工、动土、移徙、嫁娶。犯之,主官府,口舌,疾病、遗亡。”
《广圣历》曰:“子年在申;丑年在酉;寅年在戌;卯年在巳;辰年在午;巳年在未;午年在寅;未年在卯;申年在辰;酉年在亥;戌年在子;亥年在丑也。”
曹震圭曰:“飞廉与大煞同义。”
解见第四卷
白虎
《人元秘枢经》曰:“白虎者,岁中凶神也。常居岁后四辰,所居之地,犯之,主有丧服之灾,切宜慎之。”曹震圭曰:“居三合后辰。”
解见官符节。
丧门
《纪岁历》曰:“丧门者,岁之凶神也。主死丧、哭泣之事,常居岁前二辰。所理之地,不可兴举,犯之者主盗贼、遗亡、死丧之事。”
《蓬瀛书》曰:“子年在寅,顺行十二辰。”
曹震圭曰:“丧门者,太岁之辕门也,故常居岁前二辰,或谓丧门与白虎对冲,白虎主丧服之事,冲之故凶。”
吊客
《纪岁历》曰:“吊客者,岁之凶神也。主疾病、哀泣之事。常居岁后二辰,所理之地,不可兴造及问病寻医、吊孝、送丧。”
《篷瀛书》曰:“子年在戌,顺行十二辰是也。其位常与官符对冲。”
金神
《洪范篇》曰:“金神者,太白之精,白兽之神。主兵戈、丧乱、水旱、淫疫。所理之地,忌筑城池、建宫室、竖楼阁、广园林、兴工、上粱、出军、征伐、移徙、嫁娶、远行、赴任、若犯金神者,其忌尤甚。”
《堪舆经》曰:“甲巳之年在午、未、申、酉;乙庚之年在辰、巳;丙辛之年在子、丑、寅、卯、午、未;丁壬之年在寅、卯、戌、亥;戊癸之年在申、酉、子、丑也。”
曹震圭曰:“金神者,以年干五虎,元历之逢庚辛及纳音金之位者是也。”假如甲巳之年起丙,寅顺行得庚午、辛未,又壬申、癸酉纳音为剑锋金,故甲巳年,午未申酉为金神也。余仿此。”
破败五鬼
《乾坤宝典》曰:“五鬼者,五行之精气也。主虚耗之事,所理之方不可兴举,犯之,主财物耗散。”
《历例》曰:“甲壬年在巽;乙癸年在艮;丙年在坤;丁年在震;戊年在离;巳年在坎;庚年在兑;辛年在乾。”
曹震圭曰:“天文志云,鬼宿有五因,以为名破败者,冲而散也。”
按:纳甲法,乾纳甲壬,其冲在巽,故甲壬之年,在巽也;坤纳乙癸,其冲在艮,故乙癸之午在艮也;艮纳丙,其冲在坤,故丙年在坤也;兑纳丁,其冲在震,故丁年在震也;坎纳戊,其冲在离,故戊年在离也;离纳巳,其冲在坎,故巳年在坎也;震纳庚,其冲在兑,故庚年在兑也;巽纳辛,其冲在乾,故辛年在乾也。
太岁巳下神杀出游日
《历例》曰:“太岁出游日者,甲子日东游,己巳日还位;丙子日南游,辛巳日还位;戊子日游中宫,癸巳日还位;庚子日西游,乙巳日还位;壬子日北游,丁巳日还位;共出游二十五日。”
曹震圭曰:“太岁诸神者,阴气之化地祗也。盖子至巳乃阳气健旺之辰,阴气受制于阳神,不敢用事,故假言其出游耳。”
按:出游日,各以五子日干为所往之方。甲为东方木,故甲子日东游;丙为南方火,故丙子日南游;庚为西方金,故庚子日西游;壬为北方水,故壬子日北游;戊为中央土,故戊子日游中宫。五者,生数之极,故各出游五日,其五五二十五也。
五姓修宅
宫音为土,商音为金,角音为木,徵音为火,羽音为水,若岁遇绝位,为气绝、胎,为白虎。自墓为大墓,冲墓为小墓,克岁枝为害财,岁枝来克者为鬼贼,同类为大通,相生为小通。如宫姓属土,长生与申,则巳年气绝,午年白虎,申酉年小通,辰年大墓,戌年小墓,丑未年大通,亥子年害财,寅卯年鬼贼也。商姓属金,寅年气绝,卯年白虎,丑年大墓,未年小墓,巳、午年鬼贼,申酉年大通,辰、戌、亥、子年小通也;角姓属木,申年为气绝鬼贼,酉年为白虎鬼贼,未年为大墓,丑年为小墓,辰戌年为害财,寅卯年为大通,已、午、亥、子年为小通也;徵姓属火,亥年为气绝鬼贼,子年为白虎鬼贼,戌年为大墓,辰年为小墓,申酉年为害财,寅卯丑未年为小通,已午年为大通也;羽姓属水,则巳年为气绝,午年为白虎,丑未年为鬼贼,辰年为大墓,戌年为小墓,寅、卯、申、酉年为小通,亥、子年为大通也。起月与年同,宜大通小通月,不宜大墓小墓月,然选择修造久不用此,存之以仍其旧书。
男女九宫
上元甲子男起七宫,女起五宫;中元甲子男起一宫,女起二宫;下元甲子男起四宫,女起八宫;男逆而女顺,男五宫则寄二宫,女五宫则寄八宫。今以三元九星例推之,则起兑七者,乃下无非上元也,起坎一者,乃上元非中元也,起巽四者,乃中元非下元也,不知传于何时。今阴阳家以为合婚之用,殊无理解至以中五配二八者,则犹坤艮属土之说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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